1、负责全校土地管理工作,兼管基建处办公室业务工作,负责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。
2、负责学校地籍管理。进行土地现状调查、地籍调查,土地利用监测,登记、统计、权属管理和地籍档案管理。
3、负责土地规划、建设用地管理,负责建设用地、临时用地审批。负责土地法制宣传、科技教育,进行土地监察和违规用地查处,促进学校土地管理事业发展。
4、负责召集全处学习培训、文秘宣传,负责会议、考勤等工作。负责基建处文稿起草、印章使用、保管及登记工作。
5、负责文件、公函的收发和归档工作。负责各类请示、报告的打印、传送。
6、负责处网页维护、更新工作。
7、负责办公用品发放。
8、负责处理处内日常事务工作、来信来访工作。
9、负责会议的布置、记录、纪要、检查,督办“处务会议”决定情况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1、负责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。
2、负责组织签订工程建设合同。
3、负责基建工程主要材料、设备的价格信息收集工作。
4、跟踪工程建设过程,掌握工程进展情况,根据工程科签署的工程形象进度,审核工程款项,会同计财处出具工程款支付审批单。
5、负责对设计变更、施工现场经济签证的核实与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报审工作,协调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工作。参加工程竣工验收,负责组织编制、审查、核定工程概算、预算和结算。
7、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查和审批工作。
8、报送工程信息,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。
9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1、负责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制定和工程项目管理总结。
2、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、可研、规划、消防、环评、能评、初设审批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前期手续。
3、负责工程施工管理,协调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做好项目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。
4、熟悉工程图纸,负责组织图纸会审、交底工作。
5、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审查,场地“七通一平”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。
6、参与签订工程建设合同。根据施工合同、监理合同有关规定检查项目施工单位、监理机构履职情况,掌握项目施工质量、进度情况,严格要求承建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。
7、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,做好设计变更、隐蔽工程确认和验收工作。
8、掌握施工现场材料选用、技术做法、操作规程,检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材料、设备质量。
9、组织竣工验收,及时交付使用,办好项目交接。
10、工程竣工后,跟踪工程质量情况。在保修期内及时联系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缺陷。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